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文件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我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已获得过中央财政支持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不再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点
(一)产业导向。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二)“三新”“一强”。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项目实施期三年,推进计划可覆盖打造“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年度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三)绩效评价。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企业推进计划完成情况、投资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评价等次,以及继续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仍通过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标准择优确定),评价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