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京发改〔2024〕8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推动落实重点覆盖北三县和京津冀地区的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我们编制了《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试点企业名单》,现予以印发。按照试点工作安排,京津冀三地将协同建立专家库,联合开展审核评估,协同推动绿色创新技术示范与应用。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清洁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助力京津冀区域绿色发展。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