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创新案例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创新案例,主要包括全省法院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中,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
此次发布的8个案例,涵盖了全省三级法院,其中既有加强重点流域内的区域司法协作,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保护南粤碧水蓝天的机制创新,又有以“调解 速裁 精审”等模式助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庭、站、点”融合共治的诉源治理最新实践,也有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构建金融纠纷一体化解、陈皮等岭南特色产业全链条司法保护等机制建设。其中,广州天河法院自主研发全流程快速精准处理金融纠纷的“天融”平台,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技术攻关和创新应用试点单位”,梅州中院“庭、站、点”融合共治经验获最高法院向全国推广。
据了解,自广东高院2023年8月印发《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来,全省法院围绕《意见》20项重点任务和134项具体工作举措锐意改革创新,探索了一批新经验,形成了“联动创新、联动改革”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据悉,这是《意见》实施以来发布的第二批创新案例。
一、广东高院:推动建立六省二十地跨区域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
主要举措
广东法院聚焦珠江(西江)、韩江、东江、贺江等重点流域,推动建立六省二十地跨区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长效机制,粤桂闽琼四省在湛江签署红树林司法保护合作协议,打造首个跨省(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设立生态巡回法庭、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建立“林长 森林法官”“院长 河长”协作机制,加强对环境资源违法和犯罪行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与预防。推动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硒资源保护与利用等环境资源保护地方立法,开展首个“8·15”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能动强化流域司法保护辐射效应。
亮点成效
依托山川水脉走势,全省建立了40余个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形成了由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清远6个中级法院以及广州海事法院“6 1”管辖全省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模式。2023年,广东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5万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7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0件,多个环境资源案例被纳入全国法院典型案例发布。以构建红树林生态修复基地为抓手,为全球首个“国际红树林中心”落户深圳提供法律支撑。
二、梅州中院:构建党委领导下“庭、站、点”诉源共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