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湘当有爱百社联村”公益慈善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11号)和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民发〔2022〕24号)精神,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在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助力乡村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省民政厅决定开展“湘当有爱 百社联村”公益慈善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发挥省内优秀公益慈善组织和相关单位的专业服务优势,支持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县域社会组织,实施“益伴乐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逆风飞翔·事实孤儿同行计划”、“青柚课堂”儿童性教育、“乡村相见”公益小院建设、“精康融合”精障患者社区融入、“医疗直通车”儿童健康服务6个公益项目,为农村留守老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经济困难患儿及家庭等特殊群体提供常态长效服务。通过集中培训、实地督导、参访交流、联合筹款、对接爱心企业等方式,推动县域社会组织在项目策划、内部管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成长。
(一)“益伴乐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项目
该项目由长沙市雨花区孝为先社工服务中心具体执行。服务内容:支持在地合作组织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居家环境改造、幸福时刻影像记忆、个人及家庭口述史等服务,指导建设乐龄空间影像馆,提升农村留守老人自我认同感,促进其身心健康。
(二)“逆风飞翔·事实孤儿同行计划”项目
该项目由湖南省大爱无疆青少年公益发展中心具体执行。服务内容:支持在地合作组织通过发放宝贝激励金、改造宝贝卫浴和宝贝小屋、举办宝贝生日会、邀请参加成长营等方式,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学业帮扶、心理抚慰和精神关爱等服务,努力培养孩子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
(三)“乡村相见”公益小院建设项目
该项目由湖南农道公益基金会具体执行。服务内容:支持村(社区)建设可持续运营的属于村民的公益文化空间。包括改造闲置房屋作为丰富村民精神生活的休闲文化场所;发现和活化乡村文化与民俗;支持乡村骨干志愿者和社区社会组织成长;通过组建乡村合唱团、举办村晚等展现和传播乡村文化。
(四)“青柚课堂”儿童性教育项目
该项目由湖南李丽心灵教育中心具体执行。服务内容:支持在地合作组织提升儿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掌握儿童性教育服务技术,深入学校及社区开展性教育活动,向儿童、家长、教师和儿童工作者传授科学的性知识,引导孩子尊重他人、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
(五)“精康融合”精障患者社区融入项目
该项目由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具体执行。服务内容:支持在地合作组织提升精神卫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掌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技术,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提供支持,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
(六)“医疗直通车”儿童健康服务项目
该项目由湖南省儿童医院具体执行。服务内容:通过开展义诊筛查和健康教育、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协助申请医疗慈善救助等方式,支持在地合作组织为农村儿童及困难家庭患儿提供儿童健康服务,推动建立儿童友好型社会。
二、申报要求
(一)服务地区: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包括邵阳县、桑植县、沅陵县、麻阳县、通道县、泸溪县、古丈县、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安化县、新化县、溆浦县、绥宁县、城步县。
(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在民政局正式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社会组织(登记日期在2023年3月1日以前),且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服务,有稳定的志愿者团队,服务方向涉及老年人、儿童、乡村文化建设、残疾人服务四个领域之一。
申报主体可根据团队自身优势和意向申请1-2个(不超过2个)公益项目支持。
三、进度安排
(一)团队招募(2024年4月)
在地合作组织通过主动申请和直接邀请两种方式遴选产生。一是有合作意向的社会组织在4月30日前将项目合作申请(附件1)提交至相应项目邮箱,执行机构走访洽谈后确定在地合作组织;二是执行机构定向邀请在地合作组织。
(注:“逆风飞翔·事实孤儿同行计划”在地合作组织均采用定向邀请方式确定)
(二)项目实施(2024年5月-2025年5月)
1.能力提升:项目年度内,执行机构对在地合作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集中培训和持续的线上培训;开展2次以上的实地督导;开展3次以上的工作调度和总结交流。
2.项目管理:项目实施中,执行机构将为在地合作组织提供项目日常管理、资源对接、专业指导、媒体宣传等服务;在地合作组织负责做好日常服务、台账管理、财务规范等工作。
3.经验总结:执行机构每季度组织1次工作小结,年末开展1次工作总结并向省民政厅整理提交相关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公益慈善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补充力量。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载体,进一步整合公益慈善资源,挖掘社会组织潜力,形成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共同意愿与行动。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县域社会组织中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协助开展项目调研、目标制定、政策协同等工作,积极推动项目落地。要组织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支持当地社会组织实施项目和开展服务,进一步浓厚公益慈善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共同关心关爱特殊群体。
(三)注重成效总结。各地要及时梳理专项行动服务成效,积极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特色品牌,树立推广一批结对帮扶的典型案例。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上报,省民政厅将根据执行成效、社会反响等树立典型并宣传推介。
联系人: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刘丽萍
电话:0731-84502316
附件:“湘当有爱 百社联村”公益慈善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项目申请表
湖南省民政厅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湘当有爱”公益慈善组织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