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

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时效性: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管辖涉交通运输民商事案件的公告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管辖涉交通运输民商事案件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管辖涉交通运输民商事案件的批复》(法〔2024〕76号),自2024年5月1日起,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管辖涉交通运输民商事案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行政法规解释 / 公布日期:2024.04.26
    • 行政法规 / 公布日期:2024.04.18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 亚博88app的合作伙伴
    • 亚博88app
    • 亚博电竞官方网址的友情链接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
    网站地图